張延豐簽署《發布令》實施《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
引題:總經理辦公會議修訂《藍科高新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
標題:董事長、黨委書記張延豐簽署《發布令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
2017年10月13日,總經理辦公會議修訂了《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。10月16日,董事長、黨委書記張延豐簽署《發布令》:《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。2015年6月1日發布施行的《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同時廢止。
張延豐在簽署的《發布令》中指出,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,在事故發生時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,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,保持正常的生產秩序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、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》和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、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》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,按照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》(GB/T29639-2013),結合藍科高新實際,就藍科高新安全生產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制定本應急預案,現予批準發布并實施。本《應急預案》是藍科高新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指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,是本公司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、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,適用于藍科高新所屬全資子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及全體員工。各全資子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及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。
《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包括總則、危險性分析 、組織機構及職責 、預防與預警、應急響應、信息發布、后期處置、保障措施、培訓和演練、獎勵與責任追究、附則等11個部分的內容。
《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明確了藍科高新應急指揮中心組成人員和崗位職責,并制定了11類情況的應急預案,分別為《藍科高新生產事故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消防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交通事故/刑事案件/自然災害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放射性事件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餐廳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境外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檢測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球罐安裝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監理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、《藍科高新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》。
(緱曉軍)
版權所有:甘肅藍科石化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(上海藍濱石化設備有限責任公司)
滬ICP備2021001993號-2
公司地址: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藍科路8號 (上海市金山區呂巷匯豐東大街588號)
電話:0931-7639988 021-51219888 傳真:0931-7663346 021-57208182